2010年10月10日 星期日

烏山頭水庫與掩埋場

台南縣政府在2001年審查通過永揚掩埋場環境影響說明書,但尚未獲得營運許可。另外,掩埋場環說書報告多處因涉及偽造,遭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,成為台灣第一起因環評書造假被起訴的案例。

參考來源:

"台南環盟及居民組成「搶救烏山頭水庫自救會」,從民國91年起開始監督,今年2月發現監測井水質中含有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「氯甲烷」、「甲苯」;多口監測井也測到砷、錳等物質,都超過第1類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;凡那比颱風過後,掩埋場邊更驚見爐碴裸露。 由於環團已多次質疑,永揚垃圾掩埋場尚未獲得營運許可,但已偷埋有害廢棄物。此次發現爐碴裸露,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更提出委託中央大學的調查報告,顯示當地有「掩埋異物之非自然地層狀態」,其中一處就是發現爐碴塊的永揚場址滯洪池旁,認為此即證明業者非法掩埋事實,否則應開挖場址,瞭解真相"
- 搶救烏山頭水庫 環團盼真相-Yahoo!奇摩新聞 (在「Google 網頁註解」中檢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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